AI 1.0 时代,人类必须坚守创作主权与知识产权主导权。
今天,我想和所有创作者聊一点创作中的故事。今天我聊的所有内容,都聚焦在专利撰写这个高思想原创性的特殊场景下。
2026 年,我们站在一个历史的岔路口。一边是新质生产力的浩荡浪潮,AI 工具席卷各行各业,人人都在谈 "赋能";另一边,是无数创作者的思想成果、知识产权,在 AI 辅助创作的过程中,面临着边界模糊、权责不清的现实问题 —— 而大多数人可能还没有充分意识到。
我是韦朋辰,韦朋辰生成派、链元体系的构建者,一个在 AI 时代摸爬滚打、用血肉之躯趟过所有坑的创作者。今天这篇文章,我不是来唱赞歌的,我是来和大家一起探讨:AI1.0 时代,创作者该如何守住自己的知识创作主权。
但开篇我必须把话讲清楚:国内主流大模型中,有几家我用着很满意,也真心感谢。
字节豆包,是好样的。 我的链元体系专利技术,就是我思想创新与手稿在先,主要借助豆包AI工具辅助下,完成该体系专利书的撰写。豆包是全国企事业单位都在用的助手,它的辅助是真辅助 —— 在我个人的使用体验中,它清晰地守住了工具的边界,不越界、不僭越。逻辑梳理、权利要求的法律审查、文本润色、结构优化,豆包做得扎实、靠谱。这一点,我充分肯定,也坚决支持。
百度文心,我也要感谢。 在语义纠偏、历史资料检索、知识溯源方面,文心的搜索支撑能力很强,做学问、搞研究,最怕的就是诸如事实偏差、史料错漏、语义不清,文心在这方面的辅助,是有实实在在价值的。
阿里通义千问,同样值得肯定。 在新闻稿撰写、正式文稿的格式化输出方面,千问的辅助很到位。官方文稿、新闻通稿这类对格式和规范要求高的内容,千问能帮你快速搭好框架、理顺体例,效率很高。
以上仅代表我个人的使用体验偏好,不构成对其他产品的否定性评价。这三家,各有所长,各有侧重。在我看来,它们有一个共同点:清晰地定位自己是辅助工具,守住了边界。 你输入什么思想和创意的知识增量,它帮你整理、润色、优化,但核心观点、原创体系,还是你的。
这样的 AI 工具,我欢迎,我支持,我愿意为它们站台。
今天我想重点探讨的,是行业里存在的一些值得警惕的现象 —— 少数平台的产品设计和用户协议细节,可能存在容易让创作者权益受损的空间。
一、2026 年 1 月 1 日,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
2026 年 1 月 1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出台新版专利审查操作规范《专利审查指南》,于 1 月 1 日正式施行。这不是一份普通的文件,这是一道分水岭 —— 它从制度层面,把 "谁是创新主体" 这个根本问题,明确了下来。
人类,是创新的唯一主体。AI,只是工具。
为什么?因为真正的创新,必须有思想增量。什么叫增量?就是前无古人的东西,就是从 0 到 1 的东西,就是人类独有的思想火花。
AI 能创造增量吗?不能。至少目前的技术阶段不能。
AI 的知识库是什么?是包含了人类的公域知识和人类的私有产权知识,是过去一切人类智慧成果的集合。AI没有感觉,没有痛苦,没有目标,不能够基于逻辑与哲学双重思维去创作性地运用时空运动思维去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它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句话,它只知道这句话在概率上应该接在那句话后面。它做的是什么?是代数向量概率拟合。是文本的逻辑对齐,是语言的润色,是把人类已经说过的话,换一种方式再说一遍。
理想状态下,AI 科技公司赋能辅助写作,用的是经过数据清洗的、无版权无侵权的 "辅料"—— 比如无版权约束的法律语言、通用的工程技术语言。它帮你把话说顺,把逻辑捋直,把格式调规范。这是好事,这是社会集资发展科技、赋能社会进步的意义所在。
但是 ——真正的创新方法、核心的思想增量,只能由人类输入。
2026 年 1 月 1 日,国家用制度告诉我们:AI 只是辅助工具,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这不是保守,这是对人类创新主体地位的最根本捍卫,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生生不息的伟大哲学观、历史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
二、大模型的输出逻辑,创作者必须有清醒的认知
很多人对 AI 有一个巨大的误区:觉得它是纯客观的,整个运行是一道不中断的逻辑闭环的、完整的数学题,输入什么就输出什么,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这个认知,可能需要更新。
大模型的输出逻辑,本质上是基于训练数据和预设规则的概率生成。不同平台的技术路线差异,会直接影响最终输出的内容导向。
这就是为什么不同平台、不同创作者之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体验差异。你以为你在使用工具,实际上工具的输出结果,可能和你的预期存在偏差。
基于我个人的长期使用体验,我发现,在专利撰写的辅助场景下,AI 输出结果可能出现与用户输入的核心原创概念不一致的偏差。具体表现可能包括:
表达向通用化对齐:在部分场景下,AI 的生成结果可能会向通用化表达对齐,一定程度上弱化用户输入内容的独特性;
原创术语的偏差:对于一些小众的、自研的原创概念,AI 可能自动替换为更常见的通用表述,导致核心术语出现偏移;
思想路径的固化:概率最高的表达方式,可能会替代一些本可以更具创新性的表述方向;
逻辑衔接的偏差:表面上帮你理顺了逻辑,但某些细节处的衔接,可能和你的本意存在出入。
这些,创作者必须警觉。必须自我审查。必须逐字逐句核对 —— 这还是我想说的话吗?这还是我的本意吗?
这就是为什么我研发了专利数据核验技术,为什么研发了创作者版权权属词典技术。因为我踩过坑,我知道在 AI 辅助创作的过程中,创作者需要有自己的校验工具和防护手段。
我们这个社会对 AI 的认知,现在是两极分化的。一极是神话 AI,赋予它独立人格,觉得它能创作、能思考、甚至能超越人类。这是根本性的误区 —— 它没有感觉,没有痛苦,没有目标,它不能对现实问题提供创意性的思想和知识增量。AI做不了人类的老师,尤其是青少儿,他的输出不能帮助人类的幼苗建立逻辑与哲学思维,人类永远是AI的审查者和驾驭者。
另一极呢?是盲目依赖,把自己的脑子交给 AI,让 AI 替自己思考、替自己创作。最后输出的东西,要么是无版权的存量知识重组—— 说白了就是换皮重组,没有任何增量;要么就是存在侵犯在先著作权或专利权风险—— 对别人的在先作品进行改写、转译,这才是地道的“AI生成”,我们全社会要厘清AI生成与AI辅助生成的概念,这对国家扶持知识创新的政策落地至关重要。
三、关于 专利撰写的"免费赋能",创作者需要看清协议细节
AI 公司都在谈 "免费赋能"。赋能实业,赋能创作者,赋能千行百业。这个方向是好的。
但作为创作者,我想提醒大家:在享受免费工具的同时,一定要仔细读一读用户协议。有些条款的表述细节,可能超出了普通创作者的常规认知范围,容易产生权益层面的误解。
我举几个我注意到的例子,基于我个人 2025年末2026 年上半年的使用体验,以及当时平台对外公示的公开用户协议内容:
关于 某AI A : 我注意到,其用户协议中对用户辅助创作内容的商用权限,有比较严格的限制。我的理解是,你用它的工具辅助创作的内容,商用权限可能受到约束。这一点,靠内容创作吃饭的朋友们,一定要特别留意。
关于某AI B : 我注意到,其用户协议某一条款中,对用户创作内容的授权范围表述比较宽泛,包含全球范围的授权,以及对第三方的转授权。我的理解是,你创作的内容,平台可能拥有比较广泛的使用权和转授权。这一点,对原创成果有较高权益要求的创作者,需要仔细评估。
关于某AI C : 这是我个人使用体验比较深的一家。在我去年撰写语言理论的多项专利过程中,我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多少个一天一夜、多少个三天两夜,把原创思想输入进去,但在多次交互中,我发现输出结果和我的本意存在偏差,需要反复修改纠正,才能把核心观点拉回来。那种感觉,就像面对一个笨手笨脚的店小二—— 你点的菜,端上来的总不是你想要的那个味道,你得一遍一遍地说,才能勉强对上。我所言都有存证支撑。
当然,我也理解,这些问题,很多是 AI 科技发展过程中的阶段性现象。技术在迭代,协议在完善,那些不够合理的、不够清晰的条款,诸如自己开公司是为了商业化、创作者就得来贡献自己生命里实践体验感悟出来的原创燃料,这些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格式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势必会被认定为无效,还有我相信最终企业一定会随着创作者权益觉醒而朝着更保护创作者权益的方向调整。
为什么我这样看问题?因为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在觉醒。当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自己的权益需要被尊重、被保护,这些不合理的规则,就注定要被优化。因为发展科技的目的和意义,是赋能实业和大多数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而不是催生新的知识垄断、以及未来对各行各业的数字控制。
大型科技公司在专利布局上有资金、团队、时间的多重优势,抢先的速度远比小微企业快。所以我们要清楚:免费的东西,你付出的代价可能是最贵的。
我们是理性的探讨,要把这些问题摆在台面上,让更多创作者看到、想到、认识到,也供国家监管层面在完善法律时参考。
四、正确认识 AI,让它回归赋能的本质
AI 是什么?AI 是工具。是人类发明的、用来辅助人类的工具。
它的数据,没有一个是它自己的版权和专利权。它的全部能力,都建立在人类知识存量的基础上。是全社会的知识、国家和人民提供的发展空间滋养了它,是法律的逐步完善在规范它,不是它自己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既然打着 "赋能" 的旗号,既然吃了全社会的红利,就该干点赋能的事。作为一个创作者,我有几点期待,想和 AI 行业的朋友们交流:
第一,期待存量数据的知识产权确权问题,能得到更好的解决。
不能稀里糊涂地用,不能把别人的东西拿来训练了、生成了,还说不清楚权属。先把账算清楚,谁的就是谁的。
第二,期待产品能增加更多数据核验与审计功能。
别再只是简单的聊天窗口模式了。创作者说的话、输入的思想,改了什么、怎么改的,能不能更透明一些?窗口里能不能增加一些用户可存证、可存档、可确权、可引用的功能,让每一次交互都有迹可循,每一次修改都有据可查。
第三,期待能有更多可视化写作的功能。
我上述提到的两项创作者权益保护技术,已经全量开源了,行业里如果觉得有参考价值,欢迎拿去用。让创作过程更可视化,让创作者看得见自己的思想是怎么被 "加工" 的,而不是一个黑箱子,输进去什么、出来什么,中间发生了什么,全靠猜。
第四,发展科技是为了赋能实业,为了不脱实向虚,更是为了助力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
因此,科技行业完全可以借鉴“链元九曲数字黄河方案”中所倡议的可循环经济模型。打破平台的隐性分割,让数字红利均匀灌溉城乡,让创作者的增收直接转化为社会终端消费力,反哺实体消费。让科技的红利真正惠及千行百业,助力国民经济内循环。
第五,我想指出一个行业悖论:AI 现有技术,尚不具备真正的知识产权核验与查重能力。原因很简单:AI 训练数据本身的知识产权归属,就没有完成确权;输出的内容,都是 "不打标签的糊涂账"。在这个基础上做查重、做审查,只能基于语言风格、句式相似度来判断,根本无法识别真正的思想侵权、概念剽窃。
目前的数据处理技术也达不到理想的审查效果,用糊涂账查糊涂账,结果只能是更糊涂。这种模式,本质上是在用 AI 的技术模糊性,污染真正的思想创新边界,也让知识产权审查的标准变得混乱 —— 如果按这个逻辑走下去,很多论文、版权、专利的查重结果,都会和科技发展的初衷形成悖论。
最后,我想抛出一个关于创新生态的灵魂拷问:
科技公司掌握了大量的存量知识,经过引导词输入,使劲地 Squeeze AI,这种资源的严重不平衡,会形成科技公司的专利数量几何式增长,但是这其实是全民的创作作为养分和燃料,如果没有权属在先确权,如果没有形成授权或转让机制,功劳都是AI科技公司手艺人,那社会的思想知识创新的源泉,还会奔涌不止吗?
那么将来,会不会出现“大河水满,小河干”的局面?如果大量基础专利、核心赛道都被巨头用算力和存量知识抢先圈占,小微企业、个人发明者还有多少生存空间?如果创新的源头活水被少数人截流垄断,这对整个社会科技创新的良性循环,将是一个巨大的隐忧。
这个问题,值得每一个关心中国创新未来的人深思。
因此,
不要搞数字信息重复控制传统行业那一套,不要搞垄断,不要搞收割。
不要让你们的产品,在用户的设备上悄悄静默运行,收集用户可能并不知情的数据。
不要想着用用户协议条款,约束创作者的商业化、稀释创作者的权利。
行业部分 “先使用用户创作数据、后续再完善权益规则” 的模式,公平性与利弊,都值得各界分析。
推动建立创作者知识产权合理授权和流通的行业机制,势在必行。
五、结语:建设创作者思想源头活水的萤火微光征程,从捍卫主权开始
截至目前,我的所有专利申请书中的技术方案,从未对任何一家企业做出代码工程落地授权,以后也是事前一事一议的形式,这也是对去年发过的所有声明的总结与强调。
我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因为我是一个创作者,我知道创作的苦,也知道原创的珍贵。
我知道一个思想从萌芽到成型,要经过多少个不眠之夜;我知道一套体系从框架到完善,要经历多少岁月的磨砺,付出多少心血和汗水。这些东西,是人类独有的完整的思想与知识创新体系,是 AI 永远也造不出来的。
好的 AI 工具,都守住一条底线:清晰定位自己是辅助工具,不越界、不僭越。创作者的权益,值得被更认真地对待。
新质生产力时代,创作者的伟大征程是什么?
不是被 AI 替代,不是被平台收割,不是把自己的思想主权拱手让人,因为那样会导致创新的活水源头枯竭。
是坚守创作主权—— 人类的思想,人类说了算。
是捍卫知识产权—— 人类的创造,人类拥有权。
是让 AI 回归工具本位—— 辅助就是辅助,边界要清晰,权责要明确。
要让知识产权流动起来,而不是建立数据茧房的收割。
2026 年 1 月 1 日,《专利审查指南》已经给出了制度答案。
中华文明生生不息,我们在路上。
「本文所有内容仅为个人作为创作者的经验分享,相关产品的实际体验可能因使用场景不同存在差异,平台相关规则请以官方最新公示版本为准」
(作者:韦朋辰 身份:独立学者、韦朋辰生成派与链元体系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