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 1 日,北京首部综合性养老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全面落地实施,法规共九章七十七条,从立法层面构建市、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针对失能照护、医养结合、养老收费、长期护理保险作出标准化制度安排。

  条例明确差异化养老机构收费监管规则,普惠型公办养老机构限价管控,民办养老机构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公示;针对独居、失智、重度失能老人,强制要求社区配备日间照料中心、上门护理、紧急呼叫设备。

  同时新规细化医养融合配套,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养老照料中心双向签约,老人可在养老机构直接完成基础问诊、慢病开药、康复理疗;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人群,降低低收入失能老人照护经济压力。

  民政部门配套开展全市养老机构专项排查,重点整治隐形收费、照护人员无证上岗、消防安全不达标等问题,同步开通养老服务政策咨询热线,方便老年人及家属咨询补贴、入住流程。

  市民办事提示

  社区独居老人可到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紧急呼叫设备;

  重度失能老人家属可携带病历、身份证明申领长护险补贴;

  选择民办养老机构务必核对收费公示、消防验收、护理人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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