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宣传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扎实推进条例进校园、进家庭、进公共文化空间,持续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规则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预防未《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成年人违法犯罪,打造平安和谐法治校园,6月18日16时至17时,犯罪条例》普法宣传进学校示范宣讲活动在石家庄市第三十七中学顺利举办。本次活动由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教育厅等多家省级部门联合主办;石家庄市新华区司法局、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河北鹏业律师事务所协办;学校师生代表、法治副校长、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河北运营中心共同参与本次普法盛会。

《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是河北省专门针对未成年人教育矫治、犯罪预防出台的重要地方性法规,为构建家校社协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提供坚实法治支撑。本次宣讲立足校园主阵地,融合宣讲授课、情景展演、互动答题、表彰授证、宣誓传旗、签名践诺多重沉浸式仪式,全方位、立体化开展精准普法,让法治知识看得见、听得懂、学得会。
活动现场流程紧凑、庄重有序。宣讲正式开始,主持人率先登场,细致介绍条例出台实施背景、本次示范活动核心意义,并逐一介绍到场各级领导与授课嘉宾。

石家庄市第三十七中学校长韩中存上台致辞。他表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学校德育、安全教育的核心工作,学校将以此次法治宣讲为契机,常态化开设法治课堂、开展警示教育,持续把法治教育融入日常办学管理,引导全体学生明底线、知敬畏、守法律,全力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随后,新华区司法局杜北司法所所长呼跃鹏、新华区检察院检察官高如燕依次上台发言。各单位结合基层治理、校园管理、未成年人检察保护职能,分别就校园常态化普法、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家校司法多方联动机制建设作出部署,一致提出要凝聚多方工作合力,靠前做好未成年人引导、教育、帮扶工作,筑牢青少年法治防护屏障。
为生动直观地解读条例重点内容,现场播放依据真实校园案例改编的《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普法情景剧。剧目聚焦校园欺凌、不良嗜好、严重不良行为等青少年高发风险场景,清晰地展现各类行为的法律后果与条例约束规范,以沉浸式视觉体验深化全体学生警示教育效果。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特聘教授、石家庄鸿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邵丽担任主讲讲师,围绕条例核心条款、未成年人行为边界、自我保护方法、家庭学校监护责任等内容开展专题授课,用通俗直白的语言拆解法律条文,结合校园真实事例答疑解惑,贴合学生认知实际开展精准普法。

授课结束后趣味互动问答环节火热开启。工作人员围绕条例重点、校园行为规范、安全自保常识设置题目,台下学生踊跃举手、争先作答,主办方为答题正确的同学发放精美文创礼品,以赛促学、以奖促学,在轻松氛围中巩固普法学习成果。
活动现场举行庄重的“法治小使者”证书颁发仪式,由新华区检察院高如燕检察官、37中校长韩中存、杜北司法所所长呼跃鹏、授课专家邵丽共同为学生代表颁发证书。通过树立校园法治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体同学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在校园营造崇法向善的浓厚氛围。

全体学生整齐肃立,举起右拳开展集体法治宣誓,铿锵有力的誓言响彻校园,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自律意识与责任担当。

仪式环节中开展“法治护苗·进校园”旗帜传递活动,石家庄市第三十七中学师生代表将法治旗帜移交正定南岗中学代表,接续传递法治护苗使命,推动普法宣讲活动持续向区域内各校延伸覆盖。

活动最后,全体师生有序前往主题展板区域,依次在“学法守法护成长·家校社协同共预防”横幅展板郑重签名,以落笔承诺的形式铭记法律底线,强化自我约束与法治敬畏之心。
此次示范宣讲活动内容翔实、形式丰富,集专业性、教育性、趣味性、仪式感于一体,切实帮助在校学生吃透《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核心要求,厘清行为红线,提升风险防范与自我保护能力。下一步,主办、承办及各协办单位将持续推进条例系列普法宣讲,不断完善家校社协同法治育人机制;石家庄市第三十七中学也将把法治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融入校园教学管理,持续夯实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成果,多方携手护航广大青少年阳光、健康、平安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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